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踩到雷区:从降薪到解雇,某券商栽了三个“违法”跟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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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来源:券业行家

  早已“卷出天际 ”的证券行业 ,“降本裁员”是旷日持久的话题,多家券商想来对此颇有心得 。而对惨遭“劝退”的员工,这起终审判决的劳动争议案件 ,可能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。

  忒狠!薪酬四折

  一则来自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(简称:北京二中院)的劳动争议判决书,或将激起券商民工的共鸣。

  2021年底,在A券商发行岗任职满两年 ,职级SA2的申某,准备跳槽 。这时,B券商向其伸出了橄榄枝 ,由此成为业务开拓部人才池中的一员 。

  当年12月1日,双方签订劳动合同,约定申某从事债券项目的承揽工作。月薪2.5万元 ,试用期两个月。

  入职两个月后,约定的试用期已满,申某提出转正 ,但未能获得批复 。其表示 ,因未能转正,“无法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 ”。

  更让人不满的是,自2024年2月1日起 ,B券商将申某的薪酬从2.5万元降至1万元,足足打了四折。而降薪的理由,B券商倒是有说法 ,称“有权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工资 ” 。

  失业!讨薪争议

  纵然薪酬锐减,申某依然没有主动离开的想法。然而,这份工作还是没有保住。

  2024年7月31日 ,B券商向申某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,解除理由为:“不服从公司管理 、存在迟到情况、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” 。

  被迫“放下工作”的申某,主动拿起了“法律武器 ”。一方面 ,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,缓解经济压力。一方面诉诸法律,要求B券商履行劳动合同 ,补足降薪(1.5万*6=9万元) ,并且支付违法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15万元 。

 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(简称:东城区劳仲委)于2024年9月做出裁决,支持申某前两项诉讼请求,但对违法约定试用期的主张未获支持。

  激辩!法庭交锋

  双方均不服仲裁决定 ,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(简称:东城区法院)。

  庭审过程中,B券商提出多项“指控”,主张降薪解约“有理” 。一是指责申某“在职期间 ,未承揽过任何项目,且对于债券承揽工作无任何商机和推进 ” 。二是指责申某填写《背景调查函》“存在欺诈行为”,因为“误解”而入职。三是指责“存在迟到、不按照规定时间交接工作等其他严重违纪的行为 ”。一句话:降薪解约有理 。同时 ,B券商还表示,双方“存在多起纠纷”“丧失信任基础”,主张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。

  关于申某在职期间是否“毫无贡献 ” ,判决书中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说明。但对降薪事项,一审法院认为双方未协商一致,且“公司并未举证降低劳动报酬的依据” 。

  关于考勤和违纪的认定 ,法院援引了B券商下发于2024年5月的考勤要求 ,其中载明“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不打卡 、未经审批离开工作岗位达半小时或不按规定提交日报的,将予以辞退”。经查明,申某在收到上述通知后仅有一次时长3分钟的迟到 ,远未达到“累计三次 ”的标注。法院由此认为,这一理由不能成立 。

  背调!四脚朝天

  最具杀伤性的是对于背调诚信的争议。

  要知道,金融行业以信任为基石 ,即使是普通岗位,背调也无可厚非。

  如果B券商的说法属实,即申某的确在背调中“造假 ” 。这足以上升至人品问题 ,从而对后续的职业生涯带来沉重的打击。

  然而,如果B券商的说法“纯属虚构”,这恐怕也是严重的问题。堂堂券商机构 ,竟然采取“诬陷”的手段,只为“逼走 ”一名员工?要知道,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是 ,“诬告反坐” ,这一责任又该谁来担?

  行家注意到一个细节:B券商的背调,是向申某前工作单位A券商发函,要求确认其职级 、绩效等“内情” ,并确认不存在处罚及违反廉洁从业、诚信、执业声誉的情况 。然而,B券商认定“造假 ”的理由,竟然只是怀疑在《背调函》中签字的“发行六部负责人王某”并非本人签字 。

  这难免让外界猜测 ,B券商所谓的事前背调,形同虚设?究竟是严守合规底线,还是为违法降薪裁员寻找“遮羞布”?

  这种“入职时流程放行 ,解约时旧账重提 ”的操作,不仅凸显出券商机构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强势地位,更折射出人员清退时的风控滥用倾向——当业绩考核 、考勤管理等常规理由难以支撑解约决定时 ,“背调问题”便成为看似合规的“杀手锏”。

  终审!尘埃落定

  一审判决显示,东城区法院不仅支持了仲裁庭的全部裁决结果,还认可了申某主张的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。

  对这位处于弱势地位的券商员工来说 ,可以说大获全胜 。

  戏剧性的是 ,申某对一审判决继续表示不服,认为其补偿金额需要再加上550元/月的餐补。而B券商当然更是不服,坚决主张不予赔偿。于是 ,申某和B券商双双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。

  二审法院同样认为,B券商提供的证据,“尚不足以证明申某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 ” ,认定为非法解约。不过,对餐补金额,二审法院认为合同未进行约定 ,并且餐补与员工出勤相关,发放不固定,不支持申某诉求。最终 ,二审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 。

  对券商员工来说,无端遭遇降薪、“找茬”和“劝退” ,或担忧“前途 ” ,或不堪“折腾 ”,很多时候都是忍气吞声。

  而申某积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,值得赞许。并且在本案中 ,其留存考勤记录、沟通记录等证据,为胜诉加大了砝码 。

  透过背调事件,这家券商在用人和管理方面存在值得诟病的地方。

  毕竟 ,从司法实践来看,用人单位对“降薪”“解雇”等重大事件负有严格举证责任,格式合同 、单方主张均无法对抗法律规定。这也足以为后来者戒 。

  猜测!哪家券商

  出于好奇 ,行家也对这家丢了面子和里子的券商进行了探寻 。

  按照属地原则,行家查询了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券商及主要分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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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中 ,券商总部包括国都证券、瑞信证券两家。其中,国都证券曾经与载誉退休的前总经理有过多起劳动争议诉讼 。在设有分公司的券商中,德邦证券、华金证券 、华英证券(现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)、平安证券、五矿证券 、世纪证券、中信建投证券等券商 ,行家均点评过员工劳动争议案件。